广东会计网

广东会计网gdkjw.org
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
首页 > 会计资讯
2023-11-01

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的批复

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的批复

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的批复


深财会〔2023〕85号

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:


  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》的规定,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认为符合法定条件。现批复如下:

  一、许可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,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,执业证书编号为:47470412。许可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从事下列业务: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,出具审计报告;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的报告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;法律、法规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其他业务。

  二、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。

  三、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为:陈全云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420301413236)、刘和文(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61100100002)。

  四、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首席合伙人为:陈全云;经营场所为: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民主九九工业城福源电子厂厂房3栋201。

  五、请你所合伙人持批复文件,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,在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以前,不得在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。

  六、请你所按规定执业。终止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,应当向我局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。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后,商事主体持续存在的,应当到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登记,不得在商事主体名称中继续使用“会计师事务所”字样。

  此复。

深圳市财政局

2023年10月12日
 

声明:

    “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的批复”由广东会计网(www.gdkjw.org)整理!仅供学习参考!具体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

推荐阅读:

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深圳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